这几天我在搜集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例,于是就去翻裁判文书网。
想要的案例没找到,结果被我发现一个很骚的借款APP套路:
这个APP自己不提供借款,而是偷偷扣你的会员费,根据判决书记载,共暗扣了5000多名用户的14.2万元。
而且最终责任人也只是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刑9个月,缓刑1年,罚金5万元。
这真是: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讲这个案例:
小明指使小杨去注册了滁州某网络科技公司,法人是小杨,这是套路第一步,因为公司出事一般追究的是法人,也就是小杨;
小明以滁州该公司的名义开发了贷款超市APP,名为“艾玛仕钱包”,并在该软件主页上宣传该APP具有放贷功能,如“最高可提供借款额度50000元”、“加入会员,拒绝下款直接赔”字样,吸引被害人注册该APP。
用户注册艾玛仕钱包之后,需要实名登记自己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小明再把这些信息提交给“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扣取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
在未经被害人输入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该APP会从被害人银行卡内私自扣款99元、199元、299元等金额不等的费用。(银行会向用户发送扣款验证码,小明对用户说这个验证码会扣款0.1元,实际上会扣款99、199等高额费用)
通过这种明1暗10的手法,小明从5000多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中共扣款142090元(不同用户的扣款额度不同)。
然后这些被害人被导向其他借款APP,能否借款成功,只能看老天爷照应不照应。
我在21CN的聚投诉找到了关于这个钱包的投诉记录,照录如下:
也就是说,小明利用这个钱包APP,白白扣了5000多人的14万多,从法律上居然还没多大责任。(侵犯公民信息,跟窃取14万巨款相比,罪责轻得多)
这个操作骚不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