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2021年5月1日,“小电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它对于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整体来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无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厘定,明确了“零星小额”等表述的定义;它为只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注册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指引的说明,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止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类型,对于网络交易中个人信息保护做出进一步规定,扩充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场景,调整了平台经营者以及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要求等。
与此同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与《电子商务法》的协同适用是广大网络交易从业者的合规义务与业务规则设计的重要指南,网络法治国际中心组织团队完成两者的制度规定对比图以飨读者。
吴沈括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博导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辛小天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研究员
周杨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研究员
史蕾
网络法治国际中心研究员
图文编辑:北京师范大学 曾若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