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广告你见过吗?“微信外挂软件”不仅可以实现这个“不寻常”的功能,还可以作为“养号”和“卖号”的工具,方便网络诈骗团伙进行非法活动。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销售微信外挂软件“海贼王”的违法案件。据法院调查,2018年3月,陈某展让陈某巍和王某帮他开发微信外挂软件,王某在陈某巍提供的微信底层接口协议基础上,编写了“黑客数据助手”、“黑客检测助手”、“黑客销售助手”等系列软件。2019年春节后,其为了扩大犯罪规模,对上述软件进行包装并更名为“海贼王”,并形成了一条该软件销售黑产业链。该产业链分为三层,上层为陈某展等3人,负责软件开发并把软件放到网站供下载。该软件使用需要授权码,该团伙通过售卖授权码和收取销售代理费盈利。中层是软件代理商梁某等10人,向上层获取代理资格,低价批量购买授权码然后卖给微信号商。下层为微信号商龚某等31人,主要向中层购买授权码,利用该软件进行“养号”和“卖号”业务。据悉,团队核心陈某展在此案中获利高达427940元。“海贼王”外挂软件能够代替人工对微信界面进行操作,不法分子利用该软件侵入和控制微信计算机信息系统,批量登入登出微信账号,修改密码,窃取账号信息数据,完成“养号”和“卖号” 等行为。本案中,被告梁某伦、陈某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六千元、十三万二千元,其他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分处149000元至2000元的罚金。南沙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陈某展、梁某伦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侵入深圳腾讯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且对腾讯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控制;向他人出售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表示,这些外挂软件的出现,对正常微信用户会造成骚扰和恶意影响。法院对于开发、销售此类非法软件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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