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星是被人高薪诱骗偷渡到缅北,说是做电话客服,底薪8000,提成5%,业绩好的话一天可以赚3000,两个月可以赚30万。他和同样受骗的几个人,在蛇头的带领下,从边境偷渡,步行一天一夜到达目的地。到了之后发现就是搞电信诈骗,工作环境恶劣,一个房间有数十人,稍有反抗就会被恐吓和殴打,并且受到当地武装组织的严密看管。经过半个月的实习培训后,阿星正式上岗,同事来自广东、广西、湖南等地,大都是80、90后。后来他们中有十几人反抗激烈要离开,老板便要求拿3万元赎身。因为拿不出,他们竟然被老板当做猪仔以3万元每人的价格,从勐波卖到勐腊进行贩毒。后来阿星在家人的帮助下被赎回国。因为涉嫌违法犯罪,阿星在入境后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阿星最后说,偷渡一次,不仅花了家里好多钱,差点连命都丢了,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不再有人重蹈覆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此,警方提醒那些要出入国(边)境的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
来源:红网、广东机场公安、侨警之声、韶关CID、平安小榄、中国青年报、中山市反诈骗中心、中山青年、@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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