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暹粒省宪兵以通奸罪将一名男子送往法院受审。
据了解,该男子今年42岁,是金边玛卡拉区的的一名副区长。事发前,暹粒宪兵接到该男子的妻子报案称,该男子与情妇共处于一间公寓里。1月30日晚11点多,暹粒宪兵与反人口贩运办公室部队联合出动,前往该公寓,发现了该男子与情妇同住在一间房内。据了解,该男子的情妇今年25岁,居住在金边市棉芷区;该男子的妻子今年41岁。经过询问后,宪兵将该男子拘留,准备将其送往法院受审,而他25岁的情妇则被释放,允许返回住处。1月29日,干拉省一名62岁的男子被妻子以通奸罪告上法庭,最终被判处4个月监禁,不得假释。干拉省法院以《一夫一妻制法》中的第7条和第10条指控其犯下通奸罪,经过盘问和起诉方代表结论,判处其4个月监禁,期间不得假释。第七条:
通奸是已婚男子与非妻子的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已婚妇女与非丈夫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下列情况下,涉及到通奸罪:
① 丈夫在与妻子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女子发生性关系。
② 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男子发生性关系。
第十条:
对本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罪行定罪的任何人,将被判处1个月至1年的徒刑或200,000瑞尔至1,000,000瑞尔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jIwMjg3Mw==&mid=2650114915&idx=4&sn=141dfb7ebcee4fd54358f58829153bf5&chksm=f3783f75c40fb663c1af3977fbd80f97845930129fc71116191fcb88f21b23b3b6785a428c4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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