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金边市初级法院宣判以谋杀罪名成立,将一名枪杀前妻重伤女儿的警官(前森速区一分区的副局长)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悉,根据柬埔寨《刑法》第199条,该男子被控谋杀,并要求向死去的前妻赔偿8000万瑞尔(约2万美元)、受伤女儿赔偿3000万瑞尔(约合7500美元)。
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相关判决,可以提出上诉。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6日晚,在金边森速区新金边村1986号路森速医院前发生一宗枪击案。
发案当天,凶手跟踪自己的前妻以及女儿,发现她们随同另一位男子上了车,于是产生杀意,准备射杀那名男子,可没想到却误杀了自己的前妻和女儿。
事发后,女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其女儿被送往医院急救。
随后,刑警局警方、干拉省警方、重案科办事处警方和森速区警方联手展开调查,于4月6日晚11点多,在干拉省将嫌犯擒拿归案。
嫌犯名叫杰占波拉,41岁男子,是德他拉派出所副所长,租住在新金边村。
警方缴获了1把短枪、2颗子弹和2颗弹壳。
死者名叫索宝莫拉光,39岁女子;杰阿丽亚,7岁女儿,身受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