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7》 是 陳浩基 寫的一本推理小說,書名《13·67》含義是從 2013 年到 1967 年之間的故事,以香港和當時的一些歷史事件為背景。整本小說由 6 個相對獨立的案件組成,通過反複出現的人物將故事串聯起來,每個獨立案件都挺精采的。作為一本推理小說,我覺得這几個故事已經挺好的了,看得得過癮,但小說還在結尾給我一個意想不到的結局,讓這本小說在我心裡又上了一個高度。從小到大接触了很多香港的警匪片,也去過几次香港,書裡的地點、對話、用語等都給我一種熟悉感。
書裡打動我的,除了精彩的推理故事,還有人物的選擇和坚持:
- 有人只是把員警當作一份換取薪資的職業;有人把員警當作除暴安良、维持正义的神圣工作。
- 有人只因穿同一件制服便当成自己人,盲目支持;有人理性思考,坚守信奉的理念,秉持公羲。
- 有人選擇保护员警的招牌,掩埋事實,利用虚构的事情来巩固市民的信任;有人選擇保市民的安全,實事求事,敢於承認錯誤,始終把生命放在更高的位置。
坚持自己的理念有時很不容易,過程中會有很多阻力,也有很多誘惑,有時走著走著,可能就變了樣。坚持有時也需要極大的勇氣。
書摘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说法,不时传进骆督察的耳朵。骆督察一九八五年投考员警,是因为对员警这“身分”有一份憧憬,在他眼中,员警是除暴安良、维持正义的神圣工作。但对不少新入职的后辈来说,员警不是“身分”,只是“职业”,“嫉恶如仇”、“警恶惩奸”不过是纸上谈兵,不求把工作做好,但求把工作做完,保持良好的考评纪录,尽快晋升至安逸高薪的职位,安然待到退休,领取优渥的退休金和长俸。
“直接教唆他人犯罪是最愚蠢的方法。要令一个人去杀人,只要制造条件,植入一丝恨意,再让那点仇恨慢慢发酵。到了某个时刻,那股仇恨就会化成杀意,然后遇上某个机遇,普通人就会变成凶手一当然,以上只是我随便说的意见。”
而关振铎和骆小明两师徒,反而时常在寒冬中喝着冰冻的啤酒,在空旷的球场观众席碰面,一来他们不怕谈到一些工作上较敏感的情报时被旁人听到,二来关振铎经常说,在酒吧喝酒太不划算,反正他们不过是要把酒聊天,到便利商店或是超级市场买几罐特价啤酒,在球场喝跟在酒吧喝其实没有分别——“酒吧喝一杯的价钱,可以换成在超市买三罐,我为什么要这么笨让人家赚?要吃花生的话,去买一包也不过是十元八块吧?”每次骆小明邀请关振铎上酒吧,师傅都会如此回答。
“可能有,可能没有。”关振铎摊摊手,笑道:“案件中的细节,有九成是无用的,但万一错过余下的一成,却往往令案件破不了。”
“可是,我们利用虚构的事情来巩固市民的信任,这份信任还有意义吗?”
放了手便不要回头,回头只会让自己痛苦。 Ellen 的决定是对是错,都是她一个人的责任,你跟她说了,她不听,你就没权利扭转她的想法。如果你自问是她的朋友,你只能做的,是在她孤立无援时站在她身旁,而不是硬把自己的价值观塞进对方脑袋。恋爱中的女人是盲目的,你愈说,她便愈固执。
“我每次经过立法局大楼,我都会抬头看看那女神像。神像双眼蒙布,是代表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对所有人都公正严明,天秤代表法院会公平地衡量罪责,剑则是象征无上的权力。我一直想,员警就是那把剑,为了消灭罪恶,员警必须拥有强大的力量;可是,我们不是天秤,判断罪责、刑罚是法院的责任。我可以用尽一切手段捉拿犯人,诱骗他们招供,但我所做的,只是把他们送上天秤上,让公义去衡量他们是否有罪。我们没有权力去决定什么是‘大义’。”
他当然知道听从歹徒所言,不报警独自处理是最愚蠢的做法,因为无论肉票的家人报不报警,匪徒收赎金后殺人的机率也一样,不过是一半一半。要跟绑匪周旋,尽力救助人质,有警方作后盾是最保险的做法[…]
“我认同警员要互相扶持,同仇敌忾,但首要条件是大家有共同的理念,秉持公羲,单纯因为穿同一件制服便当成自己人,盲目支持?这太愚蠢了。警队的贪污问題已经大到不能自我疗愈的地步,要清除瘀血,便要靠外力,我一向很讨厌‘跟车跑’的懦夫做法,既然挡在车前会被撞,我便在车旁做手脚,偷偷从中破坏,令这台车子被瓦解吧。”
事件扰攘期间,附近的店员店东都探头偷看,我想他们并不是好奇,而是担心发现炸弹,看看要不要逃跑。警车离开后,现场回复平静,我收拾好碎玻璃,回到原来的位子,继续顾店。何先生回来时,我只简单报告一下,说员警抓了个出言冒犯的男人,打破了一个瓶子。何先生叹了一句:“唉,这个时势还是别乱说话,烦恼皆因强出头,保持沉默才能活得长久啊···”
的确是这样吧?保持沉默才能活得长久…不过,会不会沉默下去,到头来默默地遇害呢?
只要你走在街上,便有可能被炸死炸伤,我本来挺同情工人的,可是,如今我实在无法认同他们,左派说,这是“以暴易暴”,是“必要之恶”,要对付英国人,一点牺牲是值得的。
我实在无法理解,伤害自己应该保护的人,有什么“值得”。
为了找客户,他每天跑遍香港九龙,所以他遇上示威衡突和炸弹的机会比我大得多。我跟他说要小心一点,他总会回答:“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怕死的话便赚不了钱,赚不到钱,咱们便会饿死。横竖都要死,还怕什么?人要冒险,才能得到世间财嘛!”
我们当员警的,有时要挨饿工作,为了追捕犯人可能连半滴水都没得下肚,但你是市民,没道理要你跟我一样。其实我也没吃午饭,如果我一个人追查,我便会跳过不吃,这顿饭算是你带挈我的。
“在杂差房被殴打、被拷问是常识,你认为告诉那些家伙,他们会相信吗?杜自强就是知道你为人正直,在街坊之间有口碑,才指名找你。可是你因为上级的几句话,便放弃了。当时你也犹豫过吧?因为你知道,杜自强跟苏松不一样,他不是狂热者,只是个不幸的人。可是你无视自己信任的事实,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和在警署的人际关系,听从那你不认同的命令。”
“我……我……”阿七无法反驳。
“你为了什么「警队的价值」连命也可以不要,去拆一号车的炸弹。可是,昨天有两个无辜的小孩,却因为你失去宝贵的性命。你要保护的,到底是员警的招牌?还是市民的安全?你效忠的是港英政权,还是香港市民?”我以平淡的语气问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当员警?”
我本来没打算为这部作品写后记或自序的,因为我想,作品被作者“生”出来后,文本有其生命,读者从它身上看到什么、领略到什么,是读者的自由,是独一无二的个人经历。与其由作者说一堆有的没的,不如让读者自行体会。
我不知道,坚强、无私、正义、勇敢、忠诚地為市民服务的员警形象,能否再次建立,让香港的小孩子能再次以警队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