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声明,法院认定,中国东部的一家科技公司在一名员工的工作被 AI 自动化后,因该员工拒绝接受降职而将其非法解雇。
现年35岁的小周(化名)2022年入职杭州某家科技公司担任AI大模型“质检员”,负责对AI大模型与用户交互形成的答案进行正确性判定。2025年,该公司以“AI大模型技术升级,原来需要人工完成的质检工作,现在AI自己就能做了”为由,试图对小周进行调岗降薪:从主管降为普通员工、月薪从2.5万元人民币降到1.5万元。小周拒绝如此安排,随后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公司解约非因裁撤业务、经营不善、减少亏损等消极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优势为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且,该公司之前为小周提供的调岗降薪方案,实际上导致待遇大幅下降,并非合理协商方案。因此,法庭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支持仲裁结果,判决其按2N标准支付小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