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
好的,我现在需要帮用户总结一下这篇文章的内容。用户的要求是用中文,控制在一百个字以内,而且不需要以“文章内容总结”或“这篇文章”这样的开头,直接写描述即可。 首先,我得仔细阅读文章内容。文章主要讲的是公安部发布的《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里面有几个关键点:备案要求、禁止非法活动、漏洞探测的限制以及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 备案要求是指任何个人和组织制作、销售、提供具有特定功能的设备、软件等,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并登记购买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这些功能包括批量控制网络账号、虚拟定位、侵入计算机系统等。 第二十四条提到禁止实施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散布危害网络安全的信息。第二十五条则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不同等级的网络进行漏洞探测或渗透测试,并且需要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告。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2日。 现在,我需要把这些要点浓缩到100字以内。要确保涵盖主要法律条文和要求,同时保持简洁明了。 可能的结构是:公安部发布征求意见稿,涉及备案、禁止非法活动和漏洞探测限制,并说明意见反馈时间。 所以,总结应该是:“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制作、销售特定功能设备需备案并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禁止非法发现、散布网络安全漏洞及危害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网络安全测试活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检查一下字数是否在100字以内,并且没有使用任何开头用语。 </think> 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制作、销售特定功能设备需备案并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禁止非法发现、散布网络安全漏洞及危害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网络安全测试活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2026-2-2 13:37:4 Author: www.solidot.org(查看原文) 阅读量:0 收藏

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 日。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制作、销售、提供具有下列功能的设备、软件、工具、服务的,应当到公安机关、电信等主管部门备案,并登记购买者、使用者的真实身份信息:
(一)具有批量控制网络账号、上网线路、智能终端等功能的;
(二)具有网络虚拟定位功能的;
(三)具有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
(四)其他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电信等主管部门认定的,可能被大量用于网络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工具、服务。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散布、传播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案、网络拓扑、核心源代码等可能危害网络安全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未经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含)以上的网络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批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含)以下的网络开展网络安全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的活动。
依法或者经批准、授权开展的,应当在活动实施五个工作日前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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