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署明确指出了一个令人警醒的新问题——利用政务数据牟利。
报告显示,有4个部门所属的7家运维单位,未经审批自定数据内容、服务形式和收费标准,依托13个系统数据违规对外收费,金额高达2.48亿元。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财经纪律,更侵蚀了公共利益,必须予以严肃对待。
在社会各界对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寄予厚望的背景下,这种行为为何不可取?
1.政务数据作为国家重要资源,其开放与使用需严格监管。根据《报告》,部分部门及其所属运维单位未经审批,利用政务数据违规经营收费,获利高达2.48亿元。
这种行为直接违背了国家对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初衷。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多次强调,政务数据应有序开放,降低社会公众获取成本,以促进数据共享和应用,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然而,这些运维单位却将政务数据视为私有财产,违规收费牟利,严重违背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初衷和政策要求。
政务数据应以服务公众、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为目的,而非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
2.政务数据涉及国家治理、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其开放和利用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数据的滥用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损害公众利益。
政务数据包含大量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一旦流入市场,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个人隐私泄露和财产损失。
审计报告指出,一些运维单位私自决定数据内容、服务形式和收费标准,这种缺乏透明度和监管的行为,无疑为数据滥用埋下隐患。
这些运维单位利用政务数据违规牟利,不仅抬高了公众获取数据的门槛,还可能导致数据资源分配不公,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平原则。这种行为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背道而驰。
3.利用政务数据牟利往往伴随着腐败和权力寻租的风险。
一些运维单位通过掌控政务数据资源,以权谋私,为自身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可能导致政务数据领域的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4.利用政务数据牟利也暴露了当前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
报告显示,多部门未能有效监管所属单位,导致违规收费和数据滥用现象频发。
这反映出部分部门在政务数据管理上的职责不清、监管不力,亟需引起重视和整改。
5.政务数据是政府决策和治理的重要依据。
如果这些数据被某些单位或个人违规利用和牟利,将可能导致政府决策信息失真、治理效能下降。
这不仅会影响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可能引发社会不满和信任危机。
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务数据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其开放和利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6.“数据20条”指出要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
然而,这个案例中,一些部门所属的系统运维单位却利用政务数据违规经营收费,抬高了数据获取的门槛,阻碍了数据要素的共享和流通,与《意见》的精神相悖。
“数据20条”还强调了完善治理体系,保障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这个案例中,违规利用政务数据牟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数据的共享和利用价值,还可能引发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对治理体系和数据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7.为了杜绝利用政务数据牟利的现象,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
首先,应明确政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规范,确保数据开放透明、使用合法合规。
其次,加强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最后,提升公众对政务数据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智慧城市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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