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古墓盗影
2023-11-13 08:58:53
Author: 电子物证(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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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泉检察
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张蓬勃
近年来,随着盗墓小说的风靡,“摸金校尉”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热词。因为梦想一夜暴富,有的人不惜铤而走险。现实中,“摸金校尉”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2022年8月初,李某在他人承包的桃园里偶然发现一个塌坑,觉得有些新奇,就将此事告诉了懂风水的杨某。杨某经初步分析判断,认为很可能是一处古墓。后李某等6人连续盗挖三个晚上,仅挖出一块墓志和数枚铜钱。后经河南博物院鉴定,被盗掘古墓葬为宋代,墓志为三级文物。
面对盗掘古墓并窃取珍贵文物处十年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有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但不认罚,有的既不认罪也不认罚。刑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如何形成合力打击犯罪,保护文物呢?2023年4月17日、5月29日,赵某等6人被新乡市凤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判决作出后,所有被告人均未上诉。6名被告人将抢救性发掘和评估费用等公益诉讼赔偿金全部赔偿到位,并通过新乡日报向社会大众公开赔礼道歉。【检察官说法】明知盗墓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为实现一夜暴富梦想,不惜以身试法!但摸金校尉不是传奇、寻龙探穴并非小说,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珍贵的遗产,觊觎都是非分之想,守护才是应有之义。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cwMDgzMA==&mid=2651046156&idx=2&sn=de9aa43479668a7f0ba6e1963fc468b1&chksm=80d08efdb7a707eb6dbee5636997b3336776b861f4f4bb80fddf16810fb15674c97ab09d8fb8&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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