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多地网安对某网络设备产品服务商某型号网络设备WEB管理页面被攻击篡改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2023-9-17 21:43:54 Author: 利刃信安攻防实验室(查看原文) 阅读量:8 收藏

多地网安对某网络设备产品服务商某型号网络设备WEB管理页面被攻击篡改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近日,在公安部指导下,四川成都、乐山、凉山等地网安对某型号网络设备WEB管理页面被攻击篡改案件开展“一案双查”,该网络设备产品服务商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依法调查。

案件情况

四川网安工作发现,成都、乐山、凉山等地某型号网络设备WEB管理页面被攻击篡改,发布违法有害信息。
属地网安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连夜调查取证,火速取得关键线索,最终锁定了深藏幕后的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利用该型号网络设备固件存在的已知公开漏洞,在互联网实施远程扫描和漏洞利用,将未修补漏洞的设备WEB管理页面篡改为有害信息网页。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案双查”情况

为彻底消除网络安全隐患,成都、乐山、凉山网安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该型号网络设备产品服务商涉嫌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展开调查。

经查,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型号网络设备的四川区域代理商,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在已知所代理网络设备存在漏洞情况下,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未及时将设备漏洞和补救措施告知用户,导致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传导链条断裂,用户设备被漏洞利用攻击,并造成现实危害。
目前,该公司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进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包括生产商、各级代理商和经销商等,均具有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网络安全“售后服务”的法律义务:当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等风险时,应第一时间采取发布升级补丁、升级指南、替代产品等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用户。
未履行以上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网络产品、服务的使用者、消费者,应及时关注所使用产品、服务的官方安全公告,密切关注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的安全提醒,及时升级网络设备固件、更新软件系统补丁,提高网络安全水平,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四川网警
编辑 | 袁磊/张学谦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k3MDY1OA==&mid=2247506738&idx=2&sn=a5f5d28a3533ec449eb0a9b012b0f19a&chksm=fbfb6bffcc8ce2e97ec3363cf216868d16b10b32f8c698859026743f13a88aade3814a948d03&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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