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各种变更,如何在CNAS提交变更申请?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CNAS 秘书处:- a)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 b)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 c)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鉴定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改变;
- d)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实验室从CNAS网站下载、填写并提交《变更申请书》。如果发生《变更申请书》未包括内容的变更,实验室可自行撰写变更申请。实验室要保证《变更申请书》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由于信息提供虚假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公众号[实验室ISO17025]提醒,提交变更申请后,在 CNAS 秘书处确认变更前,实验室不能就变更后的内容使用认可标识。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其他信息(如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与扩项评审同时申请变更 ,只需填写相应申请书 ,不必再单独填写《变更申请书》。CNAS 秘书处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CNAS 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根据实验室的意愿,CNAS安排的变更确认也可与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合并进行。实验室在发生变更后,要确认是否持续满足 CNAS 的认可要求。当实验室的环境发生变化,如搬迁,实验室除按上述规定通报 CNAS 秘书处外,还应立即停止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并制定相应的验证计划,保留相关记录,待 CNAS 确认后,方可继续(恢复)在相应领域内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公众号[实验室ISO17025]提醒,一般情况下,环境变化需通过现场评审予以确认。对实验室提认可标准、授权签字人的变更,CNAS秘书处针对实验室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确认:- a)获认可超过 6 年(含 6 年)的实验室,实施备案管理,即接到变更申请后,直接获得批准;如果实验室提出变更申请时, CNAS 秘书处已确定其监督、扩项或复评评审组的,则在完成现场评审等全部认可流程后予以批准。
- b)获认可不足 6 年的实验室,则需要通过不定期监督评审,对申请的变更事项予以确认。
在认可有效期内,实验室如要缩小认可范围或不再保留认可资格,要向CNAS 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明确缩小认可的范围。当实验室发生相关变更而未及时或如实通报CNAS秘书处,或对于需要CNAS确认,而CNAS尚未确认,就使用认可标识时,CNAS将视情况作出暂停或撤销认可处理。公众号[实验室ISO17025]提醒,在认可有效期内,实验室如不能持续符合认可要求, CNAS 将对实验室采取暂停或撤销认可的处理,具体要求可参见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条。被暂停认可后,实验室如要恢复认可,需书面提交恢复认可申请。暂停期内实验室如不能恢复认可(完成评审、批准环节),则将被撤销认可。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NTU3NTY0Nw==&mid=2247485724&idx=1&sn=0f3d199f51ebafb4dd9421ec971b6f6a&chksm=cf3e292cf849a03ad024238e4d2d0ea625e68d3e50438e68676d17c7e901f02650d09108398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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